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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站
点赞!勇救落水女子,蔡甸这些市民拟被认定“见义勇为”
为弘扬新风正气,积极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蔡甸,根据《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拟确认王冲等10名同志救人行为为见义勇为,其中王冲拟确认为“蔡甸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李龙等9人拟确认为“蔡甸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共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人员见义勇为行为存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或信件形式向区委政法委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84900377;
联系地址:蔡甸区委政法委(武汉市蔡甸区知音湖大道18号),邮政编码:430100。
附件:
1、“20240731”蔡甸江滩汉阳码头救助落水女子事迹
2、“20240914”蔡甸区嵩阳大道索子长河救助落水女子事迹
2024年7月31日晚,王冲在蔡甸江滩运动后,行至汉阳码头准备回家,突然听到周围群众呼救,迅速奔向江边,只见江中一团白色物体随波逐流,他意识到有人落水了!王冲立即跃入江中,拼尽全力游出数十米,终于抓住了落水女子。
他用随身携带的救生装备,拖着落水女子奋力游向岸边,在周围群众的协助下,女子被及时拉上岸,并得到了初步的急救处理,待警察和家属赶到现场并确认女子已脱离危险后,王冲才默默离开。
2024年9月14日20时许,公安部门接到一起女子企图在索子长河轻生的110报警后,迅速赶到索子长河桥,警车到达后还未停稳,女子便向前一倾,坠入索子长河,出警民警立即下车查看,发现女子坠入桥下索子长河的护网里,面临生命危险。
民警大声呼喊附近会游泳的群众前来帮忙,并联系120及附近村委会前来支援;周边群众李龙则往桥下赶去,奋不顾身地冲入水中,急忙向落水女子游去,通过不断拉扯兜住女子的护网,确保其能浮出水面呼吸;程智见李龙已下水,立即在附近寻找会游泳的群众,见有热心群众响应,便带领群众下水帮忙;附近的热心群众听见呼喊纷纷赶来帮忙,周攀、王亮、苏庭方、彭俊波、李晶立即跟随程智下水帮忙,章立军也将车内的游泳圈丢入水中。
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将女子从水中救起,由于救人及时,其并无大碍。李友芳见女子浑身湿透了,便将其带往附近村民家中冲个热水澡,为其提供干净的换洗衣物,女子直到上救护车前,一直紧紧拉着李友芳的手不愿松开。李龙等9名同志在落水女子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互相协作,最终挽救女子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