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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21

11:01

编辑:本站

“请保障我们晒太阳的权利” ——“大寒”之约巧解采光权纠纷

“大寒小寒,无风自寒。”大寒是二十四节气中的最后一个节气,是天气寒冷到极致的意思。但是鲜为人知的是大寒之日其实和我们的采光权有着重要的联系。近日,东西湖法院就运用“大寒”之约,成功化解24起采光权纠纷系列案件。

2019年东西湖某小区的24名业主因小区附近新竣工的某楼盘遮挡了房屋日光,侵犯了自家采光权,与房地产公司协商不成,诉至法院。审理中双方对是否侵犯采光权产生了较大争议,承办人殷璇法官对该24起案件认真分析研究、实地走访调查,找出差距标记重点,确定了调解结案目标。

 

为确定新建楼盘对原告小区采光的影响程度,依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规定,日照标准日为大寒日,殷璇法官决定在大寒日通过现场观测测量方法对日照时间进行鉴定,无奈天公不作美,大寒当天阴云遍布,无法实现现场测量。

 

考虑到现场观测方法时间成本高,且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为尽早化解纠纷,提高办案效率,承办法官转变思路,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以施工图纸为依据进行模拟演算,通过专业机构搭建模型计算采光时间和范围。

 

双方当事人对此方法得出的鉴定结果均予以认可,其中6名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再无争议,仅是补偿标准难以达成一致,承办法官借鉴其他地区审理采光权案件计算补偿费的做法,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协商,以法析理,以情化结,从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入手,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此次系列案件成功调解,是东西湖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灵活办案的缩影。因一缕阳光引发的纠纷也因为承办法官及时转变办案思路终于在新年来临之际圆满化解,为24户居民送上了最好的新年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