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4/13
06:16
编辑:本站
群众事,无小事!武汉公证人这样做!
为切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全市公证行业队伍聚焦主责主业,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市司法局、市公证党委、市公证协会的组织下,全市公证机构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01江天公证处
节日加班 为民服务“不打烊”
2021年04月03日,当事人严女士有一处武汉的房产需要委托其父亲出售,因为人在贵州工作,平时工作繁忙,只能在小长假期间回到武汉办理委托公证。考虑到当事人事情紧急,公证员助理邱莎莉主动放弃小长假休息时间,按照当事人的需求,提前做好了公证前的准备工作,严女士来到公证处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办理完了委托公证全部手续。
02中星公证处
“减证便民”惠民生
近日,中星公证处推出《武汉市中星公证处减证便民服务十项承诺》,为群众和企业办理公证提供清晰指引,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为更高效地服务企业,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公证机构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又一便民惠企举措。
03长江公证处
我为群众办实事 开门纳谏征民意
4月8日,长江公证处举办“我为群众办实事 开门纳谏征民意”主题座谈会,该处分别从金融机构、企业、社区、群众及监督员代表中邀请了10位同志参加此次座谈会。会上,代表们结合各自行业工作、生活实际,对公证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长江公证处通过搭建一个开放式的,面向群众、面向社会各界的交流平台,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了解民意、掌握民情,切实提高公证为民、办事为民、服务为民的能力和效率。
04琴台公证处
公证标准化,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3月25日,标准化合规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主题联合党建座谈交流会在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国光谷)举行,琴台公证处主任周凡带队参会。座谈会上,周凡主任就如何推动公证服务流程的标准化,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出看法和建议,公证员助理郭晓霞以“优化营商环境,公证为知识产权保驾护航”为主题,从公证在公平竞争与反垄断违法行为证据保全方面可发挥的特殊职能作用切入,分享了公证在知识产权侵权事实证据固定中的证据效力强化功能。会议就如何推动公证服务流程的标准化,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展开交流,为公证更好地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明确了方向。
05钢城公证处
快速响应群众需求 彰显公证为民本色
3月12日,钢城公证处公证员助理吴钰佳接待了当事人毕女士,了解到该女士的丈夫因心肌梗塞在尼日利亚死亡,现需办理委托公证,因国外疫情严重,出国办理困难且事情紧急,钢城公证处主任周有建得知情况后当机立断要求公证员彭卫扬以最快的速度把公证书交付到当事人手上,彭卫扬接到指示后暂停手头上的工作马上开始办理此项委托公证。从开始咨询、信息录入、拟稿、翻译等到出证,公证人员仅用了不到3小时的时间就将公证书交到了当事人手上,事后毕女士不停表示感谢。
06洪兴公证处
群众无小事 公证解民忧
3月26日,洪兴公证处收到一份市民求助的市长专线,当事人称其需要办理委托公证,房屋在丈夫名下,但其丈夫因在荆门沙洋县的监狱服刑,故需公证员前往监狱办理委托公证,但是其先后联系了荆门、天门、潜江等多家公证处,均未得到解决。了解情况后,该处公证员陈佳玲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提前通过微信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第一时间与其助理李伟前往医院做核酸检测。3月31日,陈佳玲再一次核查了证明材料,主动驾驶自己的私车带上当事人,驱车3小时前往沙洋县范家台监狱。到达监狱后,被告知其丈夫已转至小江湖监狱,因疫情监狱严格管控,公证员经多方联系,几经周折后,最终圆满的为李女士办理了委托公证,解燃眉之急。
07尚信公证处
社区公证员 送法进家门
3月28日,尚信公证处企业服务中心团队参加由东湖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主办的“我为光谷群众办实事”活动,前往佛祖岭街道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及法律宣传。社区群众就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打假维权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公证人员一一予以专业回答。咨询宣传间隙,公证人员还和一同参加活动的公安部门、税务部门、律师事务所等进行交流,探讨建立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合力,将社区服务各项工作推向深入。公证员进社区活动,扎实推进公证服务为民便民利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服务体验感。
08江夏公证处
公证法律服务宣传进乡村
3月31日上午,江夏公证处负责人熊娟携公证人员到江夏区法泗街参加了“法泗街安全稳定暨法治工作会”,该处就继承权公证和遗嘱公证等有关知识进行了宣讲。一方面为村干部普及公证知识,让村干部更好地服务于群众;另一方面通过村干部这些“少数人”带动广泛村民这些“多数人”,使群众深刻了解包括公证在内的法律知识,做到办事少跑路,学会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09新洲公证处
主动上门办公证 减免费用惠民生
当事人魏某去年1月借给童某夫妇10余万元,双方协议约定,童某夫妇于今年4月26日一次性支付欠款本金和利息。前不久,魏某身患重病,卧床不起,魏某老伴也刚刚做了开颅手术,身体不好,几个子女也都不在身边。眼看还款日期快到了,魏某担心自己和老伴的身体不好,一旦出现变故,影响子女收回欠款,想申请办理委托公证,将收款权利委托给女儿。新洲公证处了解情况后,告诉他准备好所需资料,将为他上门办理公证,且不另行收取上门费用。3月19日下午,新洲公证处指派工作人员到魏某家里,按照魏某意思草拟好委托书,并将委托的内容读给他听,确认无误后,魏某签字。公证办完后,魏某老伴及女儿不停地向公证人员道谢。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全市公证行业从业人员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护民措施,主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法律服务,用心用情用力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服务体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