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安网

法治 建设

-2021-

06/15

03:10

编辑:本站

这个南宋石刻,看汉阳“检察蓝”如何守护?

“在检察机关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共同努力之下,凤凰山摩崖石刻呈现出了崭新面貌。”跟随着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志顺的讲解步伐,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来到了坐落在建桥街梅岩村的凤凰山摩崖。

68日,汉阳区检察院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员监督员等前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凤凰山摩崖,察看公益诉讼办案现场,感知“检察蓝”守护知音故里历史传承的公益诉讼实践。

 

阳光照耀下,“凤立梅岩”四个斗大的字在半山腰依稀可见,字迹苍劲挺拔,恢宏大气。凤凰山摩崖,又名凤栖山摩崖,因传说曾有凤凰栖息于凤栖山,南宋端平三年(公元1236年),汉阳县令赵时题“凤立梅岩”四字,刻于山南麓石壁上,自古为风景文化胜地。2011年被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活动现场,汉阳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明向前来的各界代表介绍了该院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汉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他们在文物保养、修缮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工作。

 

“现在的凤凰山摩崖依旧不是很清晰,我看其他地方很多石刻都上了红漆,我们后续会有什么举措吗?”

“来的路上看到附近正在进行建筑施工,过程中会对石刻造成损害吗?”

区人大代表一边查看文物现状,一边对凤凰山摩崖后续的修缮和保护提出了疑问。

 

“根据检察机关提出的要求,我们已经设立了文物安全责任公示牌,明确了管理责任人日常责任。后续也会邀请专家共同制定修缮方案,确保文物价值。”汉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现场解答。

汉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志顺也表示,汉阳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回头看”等活动,为文物保护提供法律保障,为打造汉阳文化名片贡献检察力量。

区人大代表陈祖勇表示:“如果没有检察机关、行政机关携手努力,这美好的历史文化风光就会失色。期待检察院立足打造‘宜居宜业新汉阳’的区域定位,更多地关注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传承的相关领域,做出更多亮点工作。”

人民监督员韩家楚也对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汉阳区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文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优秀的经验。

活动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王莹深有感触地说,“这是一次高质量的公益诉讼学习之旅、法治建设实践之旅、文物文化体验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