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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1/15

11:01

编辑:本站

武汉一公司莫名成“被告”被讨薪,法官调查核实还“清白”

被他人告上了法庭,称其拖欠农民工工资,武汉一市政公司的负责刘先生感到莫名其妙。自己怎么摊上了官司?经武汉市新洲区邾城人民法庭法官调查,原来是农民工王先生要告的企业与刘先生所在公司名称高度相似,导致他告错了企业。

今年7月底,武汉市新洲区邾城人民法庭处理了一起涉及农民工讨薪的纠纷。当事人王先生称,他与武汉某公司签订了协议,负责杭州某工地的油漆工作。王先生与该公司约定了劳务报酬后,2020年8月至12月期间,雇佣了数名工人进场施工。工程结束后,该公司却迟迟不给王先生支付相关工程款和工资,双方为此发生了纠纷。

经杭州市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在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对双方的工程量、结算款、工资等进行了确认。同时,该公司出具一份《承诺书》,约定了工资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等内容。岂料,协议及承诺到期后,该公司仅支付了王先生部分工资,剩余4.8万元一直未支付。无奈之下,王先生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

立案后,法院采取集约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原被告方送达了开庭传票。期间,王先生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申请调取双方之前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因电子送达被告失败,2021年9月,承办法官来到了武汉某公司登记住所地址,却发现该住所实际是空挂地址,没有门牌。了解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又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该公司相关信息及公司负责人联系方式。

“你们肯定搞错了!”该公司负责人刘先生反复强调,他称自己没见过王先生,且公司业务范围一直在武汉,从未出过湖北省,并提交了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意识到这有可能是“乌龙”案件后,法官当即核查了刘先生所在公司的相关资料和王先生提交的案件材料,发现刘先生所在的公司叫武汉某市政公司,与王先生提交的涉案公司名称高度相似,但实际并不一致。

承办法官随即通知王先生到庭,通过详细解释说明,展示相关证据等,最终,王先生意识到自己告错了人,当即撤诉了。

“差点被说‘欠薪’,影响公司的形象,感谢法官发现问题,及时澄清,还了我们‘清白’。”近日,刘先生特意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来源:新洲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