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3/28
04:55
编辑:本站
不听劝告爬树摘果子摔伤,起诉果树主人索赔20万余元,驳回!
不听主人劝告,执意爬上别人家的果树摘果子,结果从树上摔下来受伤。新洲区一女子李某将树主人王婆婆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20万余元。经一审审理,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王婆婆在自家院子里种了一棵橘子树,2020年12月的一天,王婆婆爬上树摘完橘子下来的一幕被同村的李某看到。她便向王婆婆提出自己愿意爬树帮王婆婆摘橘子。听到李某的要求,王婆婆断然拒绝。当时现场还有一名同村村民听到李某被王婆婆拒绝了。哪知,李某并未理会王婆婆的话,依旧爬上了树,刚摘了差不多半篓橘子就从2米多高的橘树上掉了下来。
发现李某受伤后,王婆婆喊来邻居一起将李某送医治疗。期间,李某家人还向公安机关报警。经诊断,李某全身多处骨折。出院后,李某多次找到王婆婆索赔。王婆婆认为李某受伤与她无关,拒绝赔偿。
2021年6月,李某一纸诉状将王婆婆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万余元。
此案后在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时,李某诉称,她是受到王婆婆邀请,第二天才去王婆婆家帮忙上树摘橘子。自己受伤了理应由王婆婆负责。面对李某的说辞,王婆婆一口否认,并表示自己从未邀请李某帮忙,而且当时还劝告李某不要爬树。
经审理,法院认为,从李某提交的证据以及公安机关的笔录来看,不足以证明王婆婆邀请其帮忙摘橘子,也没有证据证明王婆婆存在指示行为,双方之间不构成帮工法律关系。王婆婆已年过七旬,对李某自行爬树产生的后果难以阻止,且李某也未提交证据证明王婆婆对其受伤存在过错。李某要求王婆婆赔偿其损失的要求,并无事实依据。最终,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李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2年3月,二审法院驳回了李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全文化姓)
来源:新洲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