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2月1日,吴某租赁王某位于武昌区中南路街道的房屋自住,租赁期限为一年,吴某支付了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2024年,由于租金较高,吴某难以负担,遂提出了退租,并要求王某退还押金。王某称,吴某居住期间对房屋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磨损,需进行维修和保洁,且吴某的水电费也未缴清,需用押金抵扣。
双方对于押金抵扣的数额一直协商不成,吴某十分气愤,为报复王某,便划伤室内房门,把窗帘剪得破破烂烂,并用可乐、酱油撒满地板、床垫等位置,造成大量污渍。
王某发现后,十分气愤,立即报警。梅苑派出所接警后,认为本案适宜调解,遂将该纠纷委托给梅苑警民联调中心进行调解,并指派由派出所民警、律师和人民调解员组成的调解小组处理本案。
调解过程
值班律师对本案进行了法律分析,告诉吴某租客故意破坏房屋是违法的,如果情节严重,还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结合法律,告诉吴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听完了值班律师的分析,吴某立刻改变态度,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定会积极赔偿王某的损失。
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让双方秉着开诚布公的态度,畅所欲言。吴某哭诉道,我不满20岁,又没稳定工作,年轻不懂事,一时冲动犯错,我诚心诚意愿意赔偿王某的损失,更希望得到房东王某的谅解。
王某冷哼,吴某是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有什么问题不能协商解决?非要通过这种方式来抗议?我的房子新装修也没多久,经过这么一闹,很多家具需要深度清洁,有的根本用不了,若需按原品牌型号更换或同等价格赔偿,加上保洁的费用,损失预计在3万元左右,怎么能用一句年轻冲动解释呢?
调解员又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开两人,单独沟通。吴某哭诉道,我同意房东提出的赔偿金额,但是每个月的房租是我最大的一笔开销,原本也是因为拿不回押金,冲动执行才做出错事,希望房东能同意分二期付清,今天先转账一部分,剩下的部分一定尽快凑到。
调解员向王某转达了吴某的想法,并希望她能体谅年轻人到陌生大城市闯荡的不易。王某无奈道,我不想后期再与吴某有什么纠葛,我要她一次性付清。我体谅吴某年轻冲动,但我房内家具设施损坏实在是惨不忍睹,我愿意作出适当让步,对部分能维修的家具,我自己想办法维修,继续使用,但不能维修、清洁再使用的家具和房内设施,只能换新,这也是吴某必须承担的费用,赔偿金可以适当降低。
经过调解员的不断努力,吴某与王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履行了协议内容。调解员看着吴某年轻的面容,语重心长地说道,吴某对退押金有想法,应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依着脾气发泄,让自己从有理变成了没理,后果最终还是要自己承担,得不偿失。吴某保证会记住这次教训。
梅苑警民联调中心是中南路街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梅苑派出所调解室的升级版。在原有的“值班民警+2名调解员”搭配模式基础上,自2023年起,加入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多名律师,强化专业指导,加强调解力量,打造“公安+司法+律师”三元调解模式,并根据根据矛盾纠纷化解情况,邀请市监所、信访办、中南法庭等入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高效化解重大突发矛盾纠纷,通过“3+N”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全面加强辖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与前端化解,应调尽调,降低社会问题化解成本,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矛盾不出街道。”
来源:武昌区司法局 武昌区司法局中南路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