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1日下午,汉南区检察院联合汉南区法院、武汉经开区农业农村局、长航公安局武汉分局汉南派出所等部门在长航公安汉南警备码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同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加,现场放流鱼类14387尾,助力长江生态修复。
2023年8月,彭某因在湿地自然保护区附近长江禁捕水域使用禁用渔具捕鱼,被汉南区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汉南区法院提起公诉,因彭某的行为还损害了长江生物资源环境,汉南区检察院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汉南区法院于2023年8月依法判决彭某放流鱼类14387尾,完成生态修复。经检察机关督促,彭某筹措资金,履行了判决义务。
此次增殖放流的鱼类包括胭脂鱼等特有珍稀鱼类,胭脂鱼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增殖放流胭脂鱼有益于改善长江鱼类种群结构,提升长江多样性水平。随着一万余尾鱼苗投放进长江,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圆满完成。
下一步,汉南区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司法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筑牢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防线,助力打造生态良好的美丽家园。
来源:汉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