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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建设

-2024-

11/27

06:10

编辑:本站

“一波三折”,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使者

“我爸爸说我都要了三年的工资都没要到,没有宋法官操心这个事肯定办不成,要我问下您的住址,今年去拜个年感谢一下。” 叮咚!宋法官收到这样一条感谢微信。
宋法官刚拿到这个劳务合同案件时,心里就犯起了嘀咕,这案件的线索实在太少了。原告陈某是一个年近50的农民工,他唯一的“证据”是一份催促被告关某给工资的录音,在录音中,被告关某也仅仅只提到老板不会黑了原告陈某的钱。
宋法官看着案卷中一个小小的本子上,密密麻麻记录着每天的出工情况。但因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较低,没有收集证据的意识,以至于当自己权益收到侵害时难以维权。而且距离春节也仅剩不到3个月的时间了,如何能够妥善处理该起纠纷,让原告也能过个好年,成了法官心里的一块石头。宋法官决定先组织一次庭审,听听被告关某的答辩意见。

第一次庭审

“法官,我不差原告陈某的钱,我被某某建设公司雇佣做事,只是个打工的,原告陈某心里也清楚。我从事木工带班,我的工资是公司按月发放,工人的工资是由我代发,我也负责记工,我离职的时候把记工单都交给公司了。”被告关某在庭审中委屈地说到。被告关某当庭跟原告陈某核对了工时,并出具情况说明,原告陈某也予以认可。
第一次庭审,让宋法官获取了一些重要的信息,某某建设公司是原告陈某所在工地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因此需要依法追加某某建设公司为本案被告。很快,第二次庭审开始了,某某建设公司到庭应诉。
看似这起纠纷应该就此可以画上句号,但在庭上,却又出现了“第三人”。

第二次庭审

“法官,无论是原告陈某还是被告关某都不是本公司聘请的,本公司确实是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但劳务分包给了某某劳务公司。木工事项是由董某某和彭某某负责的,他们两个也是某某劳务公司派到木工现场的负责人。”某某建设公司如此答辩到。
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法官曾依法对被告关某银行卡流水进行了查询,查询结果与某某建设公司的答辩基本一致,某某建设公司仅给被告关某转过5笔钱,共计25000元,但彭某某、董某某与被告关某有几十万的转账记录。被告关某也在第二次庭审中表示自己的老板是董某某,之前的记工单也是交给了董某某。
两次庭审都有新的被告增加,想要切实解决问题,还需要再次追加董某某、彭某某、某某劳务公司为本案被告,组织第三次庭审。
原告陈某80岁的老父亲,也来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这位老人颤颤巍巍地握着宋法官双手说:“宋法官呀,这个案子麻烦你多操点心,我儿子打工挣钱不容易呀,一点辛苦钱,要了三年还没有要回来”。
“请放心,我们会尽快推进案件进度。”

宋法官在第三次庭审前多次跟某某建设公司进行沟通,告知其作为总承包单位对支付农民工工资也有相应的责任,通过法官的释法说理,某某建设公司也不断跟董某某进行沟通,最终被告董某某在开庭前将原告陈某的工资转至其账户,原告陈某当即申请撤回本案诉讼。该案通过多次追加,抽丝剥茧,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
“老百姓希望通过自己劳动,让自己的日子过得更好。他们遇到问题,鼓足勇气走进法院,希望我们帮他解决难题。作为一名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要不怕麻烦,努力寻求案件的最优解,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权益,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直抵民心。”宋兴章法官手握案卷说道。

来源:黄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