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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建设

-2025-

07/08

05:35

编辑:本站

武昌区:楼下业主使用“震楼机”维权反成侵权,法官介入调解巧解“震楼”困局

楼上孩子好动,跑跳声不断,楼下买来“震楼器”报复,不承想楼上还未妥协,楼栋内的其他居民率先无法忍受,物业、派出所先后多次介入调解,均未奏效。“再这样下去,整栋楼都要被吵疯了!”在武昌区综治中心驻点的立案庭法官殷翩翩看着手里的案卷,眉头紧锁。7月4日,记者从武昌区人民法院获悉了该案。

2025年3月,武昌区综治中心接到群众反映,辖区内一小区存在噪声扰民纠纷隐患。随后,综治中心启动“法官驻点+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驻中心法官团队第一时间介入,联合住建、市监、环保等部门组建专项调解组。
“楼上家中的小孩经常蹦蹦跳跳,还玩跳跳车。”住在8楼的李阳(化名)拿出了自己的噪音录音和失眠就医记录。此前因为自己与9楼一直沟通无果,他决定购买“震楼机”予以报复。
据悉,震楼器实质是一种振动马达,工作原理是通过振动马达不断敲击墙面,产生振动和声音。在生活中,擅自使用“震楼器”危害他人属于违法行为。
看到李阳出示的各种证据后,楼上的住户也表示认可。殷翩翩法官表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明确告知李阳使用震楼器可能构成侵权。同时,对楼上的住户释明家长应对未成年人产生的生活噪声负有合理管理义务,未尽到注意义务即构成侵权。
最终,在双方初步认识错误的基础上,殷翩翩法官及调解员聂春燕组织面对面调解,以围绕“恢复安宁居住环境”的核心诉求,提出“物理降噪+行为约束”解决方案。
随即,楼下决定拆除震楼器并致歉,楼上承诺在儿童活动区域铺设隔音垫,在休息时段约束儿童活动,并主动承担部分降噪措施费用。同时,引入社区居委会作为监督方,签订三方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家庭及其成员应当培养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尽量避免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生活中,如果遭遇邻居噪音扰民,切莫“以噪制噪”,应谨记遵守法律法规,既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请物管、居委、街道等居中调解。私自使用“震楼器”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情况严重的还会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