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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5/25

05:09

编辑:本站

江汉区:长江十年禁渔令下,餐馆却暗开“绿灯”……

长江十年禁渔令下,某餐厅明知是长江非法捕捞的水产品,仍多次收购、加工后制成菜品出售牟利,为上游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提供销售市场。近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餐饮企业收购长江非法渔获物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惩处该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24年3月至2025年4月期间,武汉市某餐饮企业为牟利,明知朱某林、朱某洋等人(已判刑)出售的水产品系在长江非法捕捞所得,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决定,指使公司采购负责人王某安排人员到朱某林家中采购,并将渔获物运送至其公司旗下餐馆制成菜品出售获利,事后安排公司财务人员报销款项。王某明知朱某林等人出售的渔获物系从长江非法捕捞所得,先后安排公司司机驾车68次,从朱某林处大量收购鮰鱼、鳊鱼、白鲢、花鲢等渔获物共计1.5万余公斤,支付货款共计31万余元。

案发后,被告人王某于2025年4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被告人张某于2025年7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该餐饮企业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积极缴纳生态修复费用35万余元。

2026年1月29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单位武汉某餐饮企业、被告人张某、王某提起公诉。3月5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武汉某餐饮企业单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该案依法惩处非法捕捞下游收购、销售餐饮企业,紧盯“捕,运,销,食”全链条,严厉打击为非法渔获物提供消费市场的行为,倒逼餐饮行业守法经营。司法机关坚持刑事追责与生态修复并重,有效斩断了非法利益链条,推动形成“禁捕,禁售,禁食”长江野生鱼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长江生态系统修复。

法官提示

长江“十年禁渔”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意义深远。在此期间,任何餐饮企业、个人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的江鱼均属违法。广大经营者须严守法律底线,不得以“不知情”为借口逃避责任,消费者也请自觉抵制食用长江野生鱼,发现违法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树立守法经营、保护水生态的共识,营造全面护渔、全民禁捕的社会氛围,共同守卫中华母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