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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醉酒后开启自动驾驶 途中酣睡车停路中央 武汉首例醉酒智驾案宣判司机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武汉光谷一条主干道凌晨发生离奇一幕,一辆轿车停在路中间,驾驶员在车内酣睡不醒。原来是司机喝醉酒,开启了L2级智能辅助驾驶,自己脱离方向盘,让车处于自动驾驶状态。6月2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三千元。据悉,该案是武汉市首例因利用辅助驾驶系统实施醉驾行为而被判刑的案件。
2025年10月18日凌晨2时许,武汉光谷某路段,一辆轿车突兀地停在路中间,前方不远处就是红绿灯。该路段是辖区车流量最大、红绿灯最密集的主干道之一。轿车门窗紧闭,路人发现车内驾驶员低着头,立即警觉异常,拍打车窗、大声呼喊,车内驾驶员均无反应,于是立即报警。随后,120急救人员、119消防员和民警先后赶到。经多次呼唤,驾驶员始终叫不醒,消防员只得打破车窗玻璃。玻璃碎裂的瞬间,一股浓烈酒气扑面而出,驾驶员王某正歪在驾驶位上酣睡。直到被带去医院抽血,他都没有真正醒过来。
经检测,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12.01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公安机关调查后,王某讲述了事情经过。当天他与两个朋友吃饭喝了三瓶啤酒,后又转战酒吧等场所,混饮了不少洋酒。散场时已是深夜,他步行至停车场,在车上休息了几分钟。本打算叫代驾,但当时意识比较迷糊、心存侥幸,于是启动车辆,设定好回家的目的地,开启L2级智能辅助驾驶,车速限定在40公里至50公里/小时。车子从停车场出发,耗时约5分钟后,遇到红灯自动停下,他便彻底醉倒在方向盘前。而从出发到被查获的位置,行驶2公里左右,这段路上他基本没有有效操控车辆。
今年4月底,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以利用辅助驾驶系统实施醉驾行为的危险驾驶案提起公诉。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王某开启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后,他在法律上是否仍能被认定为驾驶人。承办检察官认为,王某车辆搭载的是L2级辅助驾驶系统,意味着即便系统在工作,法律上的驾驶人仍是王某本人,其行为仍属于醉驾。
法庭上,王某承认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经审理,法院认为,L2级属于驾驶辅助,不是无人驾驶。辅助驾驶系统无法在所有场景下独立保障安全,更不能脱离驾驶人的主动监管。法律规定的安全驾驶义务不会因开启辅助驾驶而减免——驾驶人永远是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全程保持对车辆的监控,随时准备接管。王某在醉酒状态下,以入睡、脱离方向盘的方式放弃对车辆的实时控制,完全交由辅助系统处置,最终导致车辆停滞于城市主干道红绿灯路口中央,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鉴于王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最终判决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三千元。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罗世龙表示,该案具有极强的社会警示价值和司法引领意义,有力击碎了“技术可以替罪”的侥幸心理,让公众明白放弃驾驶义务不仅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更会触犯刑法,同时倒逼智能驾驶立法细化和车企规范宣传与安全教育,从源头引导正确使用辅助驾驶,为行业健康发展与公众安全出行树立了重要的裁判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