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6/05
06:14
编辑:本站
东湖高新区:“鱼死网破”的四年缠斗,50多起官司一揽子化解
“这四年,对方告我们,我们也告对方,光官司就打了近50场。公司都快被打散架了,人心也凉了。”回忆起过去的日子,某诊断技术公司的一位老员工感慨万千。这并非江湖恩怨,而是一场始于资本市场、险些“同归于尽”的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战。
就在今年4月22日,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画上了句号。当昔日对簿公堂的双方代表握手言和,共同向法官团队送上鲜花与锦旗时,许多人还不知道,为这一刻,法官和团队付出了怎样的努力。

四年近50场官司
两家企业被“锁死”在法庭
故事的主角一方是刚在新三板崭露头角的某诊断技术公司的创始股东团队(包括多名自然人小股东和法人股东),另一方是A股上市公司某生物科技公司。2020年,后者通过投资入股成为某诊断公司大股东。
然而,这场“联姻”仅甜蜜了两年,双方管理层就因股权收购价格和公司控制权产生了激烈矛盾。
分歧究竟有多严重?从2022年起,双方你来我往,在全国各地法院提起了近50起诉讼,从股权收购、股东知情权,到董事会决议撤销,几乎把所有公司类官司打了个遍。
互不相让带来的后果是灾难性的,长期的诉讼拉锯,让某生物科技公司的年报迟迟无法出炉,审计报告也屡被出具“非标”意见,面临被“ST”的风险;另一边,某诊断技术公司,被终止新三板挂牌,企业经营遭受重创几乎停摆。

矛盾在2024年底彻底激化,双方各自另立山头,自行召开股东大会,通过罢免对方董事、选举己方人选的决议,上演了一场“一个公司,两个董事会”的闹剧。这两份互相否定的决议,自然又成了新一轮诉讼的导火索,案件摆上了东湖高新区法院科学城法庭的案头。
法官的“火眼金睛”
穿透迷雾,找到死结
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羿华很快穿透了这团乱麻的表象。
“表面争的是哪次会议开得合法,根子上争的是‘这家公司到底谁说了算’,而这一切的症结,是投资人与公司创始团队因并购导致的水土不服。”他清醒地意识到,如果就案判案,不管怎么判,输的一方都会上诉,衍生出更多新案子,两家公司就彻底没救了。
最终,羿华定下了“刚柔并济”的策略:先用判决“快刀”斩断法律上的乱麻,再用调解“良药”化解双方内心的积怨。

针对两起互相否定的公司决议,法院作出判决:一起因监事会召集程序严重违法,判决撤销会议决议;另一起股东自行召集的会议符合规定,虽有轻微瑕疵但不影响结果,驳回了撤销诉求。两份判决没有“和稀泥”,而是为双方非理性的情绪对抗按下了暂停键,迫使其从“诉讼赌气”回归到“商业理性”。
然而,裁判只是按下暂停键,矛盾根源远未消除。判决生效后,羿华开启了一场更为艰难的“破冰之旅”。
2025年12月,羿华带着书记员鄢雨航主动走出法院,专程奔赴某生物科技公司所在地南京,与公司主要负责人面对面长谈。这次沟通,不谈案情,只算大账。
“继续耗下去,你们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商誉的损失有多大?对方公司一旦彻底停摆,你们当初投资的初衷又是什么?四年了,是时候把精力还给主营业务了。”
此后数月,法官的电话成了“热线”,不分周末假日在双方间充当着“传声筒”和“减震器”,耐心地引导他们从对抗走向对话。
12小时终局谈判
敲定1.8亿元“分手方案”
公司控制权转让,涉及上亿元的并购对价、复杂的财务审计和上市公司合规问题,远非法律条文能解决。这时,法院邀请的外援——“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登场了。
该中心武汉调解室负责人、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敏,是一位在企业股权、投融资领域深耕多年的资深律师,曾处理过一系列标的巨大、法律关系复杂的商事案件。

张敏主任和法官助理吴雪婷组织调解
拥有丰富资本市场经验的调解员,成了破解技术壁垒的关键。调解中,张敏向双方逐一解释:“审计标准这么做,证监会那边才通得过”“和解协议这样设计,对你们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才最合规”。极具操作性的专业建议,一点点打消了双方最后的技术疑虑。
4月21日至22日,双方面对面进行了长达12小时的集中磋商。
从下午2点到次日凌晨2点,羿华法官、法官助理吴雪婷和调解员张敏等人始终没有离开。双方分歧巨大时,他们耐心沟通;协商陷入僵局时,他们反复协调;条款逐一确认时,他们逐项把关。

最终,某生物科技公司以约1.8亿元的价格,将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对方管理层,并撤回所有在诉案件。
“这个结果,对我们双方都是解脱。”签署完和解协议,一位当事人说出了心里话。
一场历时四年、几乎将两家公司拖垮的控制权战争彻底终结。不仅意味着近50起诉讼的“一揽子”化解,更重要的是,某诊断技术公司得以恢复正常经营,而某生物科技公司也甩掉了包袱,可以聚焦主业、合规运营。
和解协议签订后,某诊断技术公司创始人、管理团队及股东专程前往科学城法庭,向羿华法官团队与商事调解员送上鲜花与锦旗。
某生物科技公司也专程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并在感谢信中写下这样的话:令我们深受感动和敬佩的是,贵院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平等保护原则,始终坚持站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高度审视案件,不因企业地域不同而区别对待,不因利益复杂而动摇裁判立场,不搞地方保护主义,不预设立场,不偏不倚、公正司法。”
“那一夜,灯火通明。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场持续到深夜的成功调解,更是一种真正把企业发展放在心上、把市场信心扛在肩上的司法担当。”
那一夜,调解室的灯光一直亮到凌晨。而此刻窗外,已是万物生长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