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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8/17

04:46

编辑:本站

用户11万元买到“僵尸账号” 被坑后成功维权 洪山区法院审理互联网平台纠纷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依法规范互联网平台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某互联网平台短视频账号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入选。

284万粉丝、4100万总点赞,数据亮眼。2023年9月,武汉市民汪某计划收购成熟短视频账号用于运营。经过挑选,他看中武汉一家公司推介的社交网络流量账号。

双方通过电子合同平台,以电子签名方式签订新媒体合作运营协议约定:武汉某公司将某视频账号使用权以11万元转让给汪某,武汉某公司保证已完全披露账号的全部实际情况。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某视频平台规则,在微信群内完成账号换绑交接,汪某向武汉某公司支付转让款11万元。

钱款结清后,账号顺利交接。但汪某在核验功能时发现不对劲,他专门咨询该短视频平台官方客服,一番查询让他瞬间傻眼:该账号曾因违规被平台处罚,无法被搜索、无法使用DOU+推广。

不能被搜索,意味着新用户无法找到账号,无法自然涨粉;不能使用DOU+推广,就无法快速引流和提升曝光。这两项限制直接让账号几乎失去了商业价值,相当于“僵尸账号”。

交易全过程中,卖方从未告知账号存在处罚瑕疵,刻意隐瞒了影响账号价值的重大信息。协商无果后,汪某诉至洪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全额退款。

洪山区人民法院张家湾法庭审理认为,短视频账号属于受法律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账号转让同样适用买卖合同瑕疵担保责任。卖方掌握账号全部后台记录与使用状态,有义务如实告知买方真实情况。

汪某花费11万元购买某视频账号使用权的目的系用于商业运营,但账号使用受限直接弱化了账号的流量获取和商业变现能力,不具备完整的使用功能,不能实现汪某的合同目的,故汪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判令案涉合同解除,武汉某公司返还转让款11万元。武汉某公司提起上诉后自愿撤回上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准许。

“本案为互联网虚拟财产交易纠纷提供了可操作的分析框架,有助于形成同数字经济相适应的法治化交易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在案例推广中分析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