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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建设

-2026-

09/01

04:59

编辑:本站

青山区:从“赔偿之争”到“百科全书之约”

“婆婆住哪家医院?是我们不小心让老人受伤的,我明天带女儿去看看婆婆。”

“不用不用,孩子因为这个事,肯定也吓到了,就别让孩子再去医院了,以免有心理阴影。”

2026年7月底的一天,在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红钢城中心人民法庭,看着刚刚还“对簿公堂”的原被告又开始为探病的事“争执”起来,承办法官林艳弯起嘴角,忍不住笑了起来。

楼道口的那声惊呼,让两个家庭猝不及防

2026年3月11日中午,85岁的王奶奶像往常一样晒完太阳向自家楼栋走去。突然,李先生9岁的女儿骑着自行车从楼道口出来,车把手不小心碰到了王奶奶,王奶奶身体失去平衡,摔倒在了地上。

王奶奶被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十余天。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王奶奶的家人找到李先生,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七万余元。

“责任我们认,但七万是不是有点多?我们家确实有些吃力……”李先生是普通工薪家庭,上有下有小,这笔赔偿款对全家来说不是小数目。

“我妈这么大年纪遭这个罪,住院十多天,后续康复、营养都需要钱,我们没有多算多要。请你们尽快赔偿到位。”王奶奶的女儿也很委屈。老人年事已高,受伤后生活自理能力大受影响,一家人的心都揪着。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那我们去法院吧?让法院来算这笔账。”5月份,王奶奶的女儿将案件诉至青山区法院红钢城法庭。

接手案件后,林艳法官敏锐地发现,双方其实都通情达理:李先生一家主动垫付了部分医药费,态度诚恳;王奶奶的女儿也体谅孩子受了惊吓,不愿过多苛责。症结只在两点:“该赔多少”和“什么时候能赔到位”。

反复劝说调解,只为求一个最大公约数

法理要讲透,人情也要顾到。

7月30日,整整一上午,林艳法官在“面对面”沟通与“背对背”疏导之间来回切换。

鉴于双方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并不十分了解,她便将医疗费票据、住院病历、司法鉴定意见书逐一摊开,一项项核对、一笔笔核算。

“老太太住院11天,医疗费票据的总金额是这么多,你们是不是认可?”林艳指着票据逐张核对,双方都点了点头。

“那就先定下来。”林艳在笔录上记下一笔,接着往下算,“护理费和营养费,鉴定意见上写得很清楚,护理期120天,营养期90天。计算标准法律也有规定,咱们就按规定来——”她拿起笔在纸上写画起来,把每一项的计算过程拆开摆在双方面前。

随着一道道算式写满大半页纸,法理慢慢讲透了,账也自然算清了。最后,双方互谅互让,一致同意由李先生向王奶奶赔偿6万余元。

这时,当李先生提出能否晚一周再支付赔偿款时,林法官转头望向王奶奶的女儿:“您看咱们是不是也可以考虑一下他们家的实际情况?”

“行,那就给他一点时间。”王奶奶的女儿思考了一下,点了点头。

眼见时机成熟,林艳当即组织双方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一份善意,为这场意外画上温暖的句号

让林艳没想到的是,协议刚签完,更温暖的一幕发生了。

王奶奶的女儿主动开口:“孩子因为这事肯定吓到了,我想送她一套百科全书,希望她不要有心理负担,好好学习。”

李先生则连连摆手:“应该是我带女儿去医院看婆婆,当面道歉,让她知道做错事要承担责任。”

就这样,一场原本可能让邻里失和的意外,在法官的穿针引线下,变成了两个家庭相互体谅的温情故事。

林艳以为,王奶奶和李先生的故事已经随着调解协议的签署而结束。然而没过几天,王奶奶的女儿又出现在了红钢城法庭——这一次,她手中拿的不再是诉状,而是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十个字:“严格司法亦有情,邻里干戈化玉帛”。

“青山区承载着新中国工业建设的荣光,老街坊们集体观念强,有遇事好商量、找组织的习惯;年轻居民们也耳濡目染,传承了这份睦邻善治的基因,讲理讲情,互谅互让。”青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雪飞介绍道,“这些质朴的民风,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友善’与‘和谐’在基层最生动的写照。”

近年来,为把这种“有事好商量”的群众工作传统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日常实践,红钢城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逐步形成了一套法理情交融的调解模式——将心理疏导引入审判全流程,诉前耐心倾听、诉中细致疏导、诉后跟踪回访,调解、疏导、审理三环紧扣,让法治成为邻里守望最坚实的底气。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从“赔偿之争”到“百科全书之约”——这场调解,正是红钢城法庭法理情融合实践的生动缩影。下一步,红钢城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修复关系、弥合亲情贯穿办案始终,用心用情化解每一起纠纷,为青山的社会治理与和谐发展贡献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