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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建设

-2026-

09/17

04:01

编辑:本站

东湖高新区:2375万,封,还是不封?

一边是申请执行人2375万余元的债权兑现,一边是五家关联母婴、医疗企业的生死存亡。

封,企业可能倒;不封,债权怎么保?

全市法院“执护民生”秋季攻坚专项行动中,东湖高新区法院执行法官遇到了一道两难题。她用两个月时间,给出了一个双赢答案。

2026年8月,一份股权转让纠纷执行案卷摆上东湖高新区法院执行局的案头。

申请执行人某股权投资公司,因被执行人某健康管理公司、某护理公司、某医疗科技公司及两名自然人未能按期履行付款义务,申请强制执行,涉案标的额2375万余元。

在核查五名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时,承办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并非恶意逃债,其关联的母婴、医疗类经营主体仍有员工在岗、业务正常经营,只是资金链暂时吃紧。

如果简单“一封到底”,虽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但会直接重创企业信用与融资能力,导致经营停滞、丧失营收来源。最终不仅债务难以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大概率难以足额兑现,形成“债权落空、企业倒闭”的“双输”局面。

“不能就案办案,得找到最优解。”执行法官没有急于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多次联系双方,实地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还款意愿。

申请执行人一度态度坚决:“我们也要对投资人负责。”被执行人负责人则面露难色:“再封下去,公司就真的完了。”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院搭建起多方协商沟通平台,组织双方面对面磋商。

调解室里,双方从针锋相对到逐渐松动。执行干警一边向申请执行人释法明理,分析“放水养鱼”有利于债权最大化实现;一边引导被执行人拿出诚意,制定可落地、可执行的分期还款方案。历经多轮沟通,2026年9月,双方终于达成长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日前,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首笔款项。申请执行人依约向法院提交申请,解除被执行人相关财产的保全及强制执行措施。账户解冻、设备解封,企业恢复了正常经营,融资纾困有了空间,债权也有了分期兑现的保障。从“两难”到“双赢”,这起案件实现了债务清偿、企业持续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