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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建设

-2026-

09/24

05:04

编辑:本站

找准纠纷化解“小切口”服务法治政府“大文章”——新洲区探索“法理情融合、防调治一体”的基层善治之路

新洲区李集街人民调解委员会扎根基层沃土,深入田间地头与居民家中,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以“法治思维定方向、情理疏导通心结、协同联动聚合力”为工作链条,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转化为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的生动实践,探索出一条“法理情融合、防调治一体”的基层善治之路。

坚持“法治引领”

将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

2020年9月,天刚转凉,李集街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了一对老夫妻的求助电话,电话里的哭声直揪人心。首席调解员沈翠清赶到他们家时,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老两口红肿的眼睛,一看就知道熬了好几个通宵。他们唯一的儿子没了,还没完全从悲痛中缓过来,就和儿媳因为工亡赔偿款分割闹得不可开交。

儿媳觉得委屈,认为自己和孩子应该多拿;老两口则想着留些养老钱,双方各不相让。后来儿媳急了,找来亲戚上门理论,话说得很难听,还扬言要砸了老人的养鸡场。最让人揪心的是孩子,才上初中,看着家里吵成这样,干脆不去上学了,丢下一句:“家里都这样了,我还读什么书?”

那几天,沈翠清天天往他们家跑。先陪着老两口坐会儿,听他们念叨儿子的好,也听他们诉说养老的顾虑;再找儿媳聊,理解她一个女人带着孩子的不容易。沈翠清知道,孩子是这个家的软肋,也是化解矛盾的突破口,她特意找孩子谈心,孩子低着头说:“我不想看着爷爷奶奶和妈妈吵架。”沈翠清将这话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双方,老两口红了眼,儿媳也沉默了。

一次次上门,既讲法律规定,也劝他们多为孩子想想。“孩子还小,以后的路还长,家里和睦了,他才能安心读书。”这话说了一遍又一遍。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态度渐渐软了下来,最终达成了赔偿分割协议。看着孩子重新背上书包,老两口和儿媳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首席调解员沈翠清心里悬着的石头这才落了地。

践行“情理融合”

持续提升法治实施效能

法治不是冰冷的条文。在严守法律框架的前提下,融入家庭伦理、社会公德和人道关怀,能有效软化对立情绪。这体现了法治政府建设不仅是“硬约束”,更是“软治理”,“亲情感化”是对现行法律制度的灵活运用,而非背离。李集街道的实践表明,真正的法治,它守护的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千千万万个热气腾腾的家庭,当政府的治理行为既能以法为据、明辨是非,又能以情动人、修复关系,法治政府也因此获得了最深厚的民意支撑。

2018年6月,村民任某与陈某来到任河村村委会,双方各说各理,吵闹着要找人理论,法律明白人许世才先给双方倒了热茶,安抚双方情绪,让他们坐下来慢慢说,引导双方心平气和地化解矛盾。

原来2017年1月,任某向陈某借款5万元,因双方法律意识薄弱,借款手续不完善,就还款事宜发生激烈争执。任某坚称债务已清,陈某则否认收款,僵持不下的两人找到许世才求助。

任某说,当初借钱时是现金交付,碍于乡里乡亲的面子,没让陈某打收条;陈某说,自己确实没收到还款,借出去的血汗钱不能就这么打了水漂。两人越说越急,声音越来越高,眼看又要吵起来。

许世才不急不躁,先把两人分开,分别听他们把事情经过讲了一遍。他心里明白,这笔账时间久、手续缺,光靠嘴说谁也断不清。秉持法治思维,他第一时间联系驻村法律顾问介入,把双方召集到一起,讲明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借款要有凭证,还款也要有证据,空口无凭,谁主张谁举证。随后,他又通过多方渠道调查取证,跑银行、问证人、查记录,一点一点把事实捋清楚。

这期间,许世才没少往两家跑。任某觉得委屈,说自己明明还了钱还要被追着要;陈某也憋屈,说借出去的钱拖了这么久,连个说法都没有。许世才一边安抚,一边把法律条文掰开揉碎了讲给他们听,又拿村里过去类似的纠纷举例子,劝双方各退一步。历经一年多的奔走协调,最终促成和解:任某向陈某偿还3万元,剩余的2万元,后续双方另行约定还款时间。

这场耗时费力的调解,不仅化解了邻里矛盾,更让村民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陈某拿到了钱,任某也卸下了心里的石头,两家重归于好。村里人说起这事,都感慨一句:“要不是许世才,这两家怕是要结一辈子的仇。”

注重“实效修复”

彰显法治政府为民底色

当群众通过调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会从内心认可“遇事找法”比“遇事找闹”更管用。这种个体法治信仰的积累,是法治政府建设最深厚的社会土壤。成功的基层调解将大量民事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既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也减轻了政府应对信访维稳的行政负担,使法治政府能够将更多资源投入到公共服务中,彰显法治政府为民底色。

2024年6月,刘某某承揽了李集街道一处桥面系施工作业工程,工友们租住在李集街某村。2026年4月9日凌晨1时许,工友朱某某在宿舍睡觉时突感身体不适,同寝室工友发现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其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朱某某不幸去世。

事发后,李集街道平安办负责人王宏华联合街道调委会成立调解专班,迅速介入调处纠纷。然而,工作难点从一开始便十分突出。一方面,死者朱某某的家庭情况极为困难——父母年迈体弱,妻子无稳定收入,子女尚在就学,家庭经济支柱轰然倒塌,家属情绪悲痛欲绝,坚持要求承包方按“赔偿”标准承担责任。另一方面,承包方刘某某则强调,朱某某系在休息时间突发疾病,且非因工受伤或死亡,明确拒绝“赔偿”定性,仅同意给予一定经济帮助。双方对事件性质的根本分歧,使协商几度陷入僵局。

面对复杂局面,调解专班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原则,灵活施策。一方面,以死者家庭现实困境为切入点,向承包方逐一说明家属面临的生活压力和实际困难,尽力软化对方立场,引导其从社会责任和人道关怀角度出发,积极回应家属合理诉求;另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向家属耐心解释“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原因突发疾病”等法律事实,帮助家属理性认识事件性质,逐步平复情绪,降低不切实际的预期。

经过多轮深入沟通和协商,在调解专班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承包方刘某某向家属支付一次性补偿款,款项转账结清;家属亦认可该处理方案,承诺不再就此事件提出其他诉求。至此,一场一度剑拔弩张的纠纷,在法理与情理的交融中得以圆满化解。

法治政府建设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与保障,而高效化解矛盾则是检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试金石。法治政府建设通过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筑牢制度防线,推动执法规范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同时,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是否有成效,关键要看矛盾发生时,现有的化解机制能否有效运转,能否让老百姓“找个说法”。

法治政府建设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实践探索仍在深化。如何避免“实质性化解”变成片面追求结案率的“形式化化解”,如何在多元调解中坚守法律底线不损害司法公信力,仍是需要持续关注的课题。

基层既是矛盾产生的“源头”,也是化解纠纷的“茬口”。每一次成功的调解,都是法治政府建设在基层的生动投影——既是对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检验,也是对群众法治信仰的滋养。李集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牵引,既做定分止争的“灭火队”,更做源头治理的“防火网”,真正以基层善治筑牢法治政府建设的根基,在服务群众的答卷上写下更有温度、更有厚度的法治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