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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建设

-2026-

10/14

05:45

编辑:本站

推广示范诉讼 强化自评自纠 武汉市洪山区探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路径

近年来,武汉市洪山区聚焦行政协议纠纷易发多发、诉讼集中等突出难题,以“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试点改革为突破口,融合行政机关自评自纠机制,探索形成“审理一案、化解一批、规范一片”的解纷新路径,推动矛盾纠纷从“程序了结”向“实质息争”转变。

数据显示,洪山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2025年达66.15%,2026年上半年提升至71.88%,改革实践先后被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刊载推广,为基层行政争议源头治理输出可复制、可推广样本。

抓前端治未病:

从“就案办案”到“源头阻断”

区委政法委立足源头治理,落实风险研判周调度会商机制,引导行政机关树牢“治未病”理念,跳出“就案办案、就调解抓调解”的传统思路,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自评自纠工作。

面对批量集中爆发的行政争议,第一时间督促涉事行政机关围绕职权依据、执法程序、补偿标准等核心要素全面开展执法自查,主动补正程序瑕疵、统一裁量尺度,将自查整改成果作为后续调解协商的重要基础。创新出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建议函制度,在案件办理中引导行政机关主动对接当事人沟通释法,逐步构建“法院引导、行政机关主导、当事人自愿和解”的化解格局,从源头上减少行政对抗,持续提升批量调解成功率。

汇众智聚合力:

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

发挥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作用,构建“党委政法委统筹、法检司协同、属地街乡落地、第三方力量参与”的多元调处格局。

由区政府办、属地街乡、项目实施主体、高校智库及代理律师等共同组成联合调处专班,分层分类推进涉众纠纷化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负责人从“出庭”向“出声、出策”转变。积极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业律师、高校专家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柔性平衡群众诉求与行政履职压力,破解涉众型纠纷调处力量不足、化解难度大的困境。

2025年,全区通过诉前调解、协调和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61件,妥善处置“一人多案”12件,“一人多案、一事多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2026年上半年依托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质化解争议209件,批量纠纷治理成效持续彰现。

推示范定标尺:

从“逐案审理”到“批量化解”

摒弃逐案孤立审理的传统模式,从批量系列案件中筛选争议焦点突出、代表性强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调解,通过示范案件厘清共性争议焦点,划定统一法律尺度和裁判标准,形成标准化调解处置模板,从制度层面有效避免同案不同处理。

某涉企行政赔偿案中,结合企业经营实际摸清核心诉求,协商达成执行分期兑付和解方案,妥善化解大额涉企行政赔偿纠纷。某群体性行政赔偿案中,逐一梳理情况,分类制定个性化调解方案,最终全部原告达成和解撤诉。

重闭环促治本:

从“个案整改”到“类案治理”

针对已办结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案件中暴露的程序瑕疵、履职偏差等问题,综合运用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意见书、实质性化解建议函等载体,推动执法机关深挖同类案件背后共性症结,补齐执法流程、裁量基准、文书规范短板,实现“化解一案、规范一片”。常态化发布行政复议、行政审判白皮书,梳理发布典型案例,组织执法专题培训、案卷评查,推动司法审查标准传导至行政执法最前端。

打通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纪检监察信息共享渠道,完善线索移送、跟踪处置流程,将自查纠错落实情况纳入常态化考核,倒逼各执法单位主动检视履职短板,健全长效制度,从源头上防范不作为、乱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