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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守护江豚栖息地 不让禁捕成空谈
深夜驾船在长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捕捞,“护渔员”收受好处为盗捕者放风,网红餐厅高价收购渔获物招揽食客……检察亮剑斩断暗中运行多年的“捕运销”黑色利益链——

2026年4月22日,“唯益江来”工作室成员在增殖放流现场放流胭脂鱼。
2026年4月22日,在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湖江段,4万余尾胭脂鱼、长吻鮠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唯益江来”工作室的组织下,有序放归。此次增殖放流的资金,全部来自该院2025年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被告人自愿缴纳的生态补偿金。
鱼苗们摆动着尾巴,在岸边稍作停留,随即游向江心。而刘某林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案发地在距此约40公里的保护区龙口水域……
国家级保护区里的深夜围捕
2025年4月18日凌晨4时许,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龙口水域,江面漆黑,薄雾贴着水面缓缓流动。
一艘汽油动力白色塑料船划破江面,马达声压得极低。三重刺网被一截截拉上船,网眼里挂着大大小小的鱼,在船舱里堆成白花花的一堆。张某川将卡在网上的鱼放进养鱼箱,刘某林则驾船向龙口取水趸船处靠拢。两人是前一天晚上10点拖船下水的,已经沿着老湾中洲水域捕捞了一夜。
上岸后,两人将渔获物搬上刘某林的面包车,将三重刺网放回张某川的三轮车,再将渔船藏匿到江边小水湾并盖上蓝色塑料布。收尾工作结束,两人分别驾车往长江江堤反向驶去,被巡查至此的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民警发现。民警迅速下堤堵截,两人仓皇弃车逃离。
张某川慌不择路,一头扎进堤边的草丛,被紧追而至的民警摁倒在地,刘某林则借着对地形的熟悉暂时逃脱。民警现场查获三重刺网等作案工具及鳊鱼、白鲢鱼等渔获物141.7公斤。
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长江中游新滩口至螺山江段,全长135.5公里,是长江江豚、胭脂鱼等珍稀水生生物的重要栖息地。在这片生态“红线”水域,任何生产性捕捞行为都被严格禁止。
案发当日,公安机关即立案侦查。随着调查深入,越来越多的涉案人员浮出水面,刘某林的妻子张某梅、渔档老板刘某洋、刘某林相继投案。
而此时的刘某林,还因涉嫌另一起非法捕捞案被洪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正在取保候审期间。2025年7月21日,此案被移交至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并案处理。
随着刘某洋、刘某林陆续到案,案件事实逐步显露。经查,刘某林与妻子张某梅在龙口镇经营一家鲜鱼店,主要出售人工养殖鱼类。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他们还私下出售长江捕捞的鱼,为此专门在家里修建了鱼池。同为鱼贩的刘某洋,曾于2024年上半年与刘某林一起多次到上述保护区非法捕捞,后两人拆伙,各自寻找新的“合作伙伴”。顺着二人深挖,犯罪嫌疑人张某洪、胡某志、张某威、张某华、王某德陆续进入警方视野。
由于涉案人员众多、作案时间跨度长、案情错综复杂,2025年5月,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受邀依法介入,引导侦查。

2025年4月,检察官与公安人员一起查看案发当日查获的非法捕捞渔获物。
分析电子数据锁定百笔罪行
“本案最大的难点在于证据的串联和印证。”该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唯益江来”工作室检察官谈园回忆道,刘某林等人分别或相互结伙,长期盘踞在保护区龙口镇水域,使用三重刺网非法捕捞渔获物并出售牟利,人员交叉、时间交错,涉案人员又对自己的罪行遮遮掩掩,互相推诿。如何将零散的证据串联成完整的证据链,准确认定每名涉案人员的犯罪事实,是摆在检察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办案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从多个维度展开侦查取证:调取犯罪嫌疑人的微信转账记录,锁定非法渔获物的交易金额和分赃明细;调取通话及聊天记录,查明团伙成员之间共同犯罪意思表示;搜查刘某林的鲜鱼店,寻找相关账本。2025年5月至7月,江汉区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林等人批准逮捕。
“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是厘清每次作案事实的关键证据。”审查起诉环节,谈园将数百次通话记录、数百笔转账记录与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逐一比对、交叉印证,进行精确匹配。为了让案件事实更加一目了然,她将全部证据梳理制作成一张表,将刘某林等人在2023年6月至2025年4月实施的100余起犯罪事实分为9批次,逐一标明作案水域、工具、次数、参与人员、销赃去向、金额、数量及在案证据。正是这种较真的态度,让这伙长期盘踞在保护区水域作案的非法捕捞者无处遁形。
办案检察官在审阅案卷时发现,有犯罪嫌疑人提到,“刘某林只要鮰鱼、鳊鱼等高价鱼,其他鱼类就给刘某洋去卖”“刘某林负责联系鱼贩子,鱼贩子会开着鄂A牌照的面包车来收鱼”。而刘某林自己也承认,“有鱼之后给‘武汉黄总’打电话”。
“武汉黄总”是谁?非法捕捞的高价鱼流向了哪里?在检察机关的引导下,公安机关陆续锁定了黄某、湛某、王某典及严某4人,发现4人均为武汉某餐饮集团雇用的司机,受餐厅采购负责人郑某指派到刘某林家中收购非法捕捞的江鱼。在社交媒体上,该餐饮集团有多家连锁餐厅,其招牌菜红烧鮰鱼被多人推荐,是名副其实的网红餐厅。
顺着这条线索,侦查人员依法从该餐饮集团调取到68份采购报销单及相关打款记录。这些公司内部用来报账和入库的对账单,此刻成为了证实餐厅收购非法捕捞渔获物次数、数量及涉案金额的铁证。证据面前,郑某供称经人介绍认识刘某林后,自2024年3月开始安排司机从其手中收购江鱼。
斩断非法捕捞黑色产业链

2025年4月,检察官实地查看案发水域周边环境。
“持续、大量从外地高价采购违法食材,这是采购经理郑某就能决定的吗?”2025年5月30日,在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批准逮捕郑某后,江汉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补充侦查提纲,建议进一步深挖,查明餐厅经营者是否构罪。
随着郑某报销货款的路径被查明,侦查人员发现多笔购鱼款经由餐厅老板娘的银行账户转账。2025年7月7日,该餐饮集团法定代表人王某利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承认“因餐饮行业生意难做,为了招揽顾客才收购江鱼”,并将刘某林的联系方式给了郑某,公司有两辆大面包车负责运输。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进一步查实了该餐饮集团经营者在明知刘某林等人所售江鱼系从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所得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向刘某林收购渔获物共计15471.45公斤,用于餐饮加工销售牟利的犯罪事实,依法追加该餐饮集团为被告单位。至此,一个覆盖“捕捞—运输—销售”全环节的非法利益链条被彻底斩断。
在“长江十年禁渔”的背景下,刘某林等人敢大肆非法捕捞,除了在深夜作业逃避执法外,他们还打点好了关系。据多名犯罪嫌疑人供述,刘某林等人通过每月送高档烟和好处费、逢年过节送江鱼等方式,“提前把龙口的‘护渔员’打点好了”,遇到有检查或巡查,“护渔员”会提前通知他们。为了避免被钓鱼爱好者发现报警,“护渔员”还会提前到现场将垂钓者驱离。
经查,犯罪嫌疑人口中的“护渔员”,是当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聘用、负责巡视长江洪湖大沙至老湾段的渔政协管员王某、孙某及赵某。协管员的职责,是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捕捞行为,协助执法人员查处非法捕捞案件,但王某等3人的行为,明显背离了岗位职责。
2025年7月18日,江汉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批捕犯罪嫌疑人王某;同日,建议公安机关将3人职务犯罪线索移送案发地侦查机关。2025年11月21日,王某等3人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调查。2026年2月6日,检察机关对3人提起公诉。目前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守护一江碧水
2025年12月12日,江汉区检察院将刘某林等8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和刘某洋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并案起诉。检察机关指控,刘某林、张某梅参与非法捕捞103次,销赃获利39.3万余元;张某川等人参与非法捕捞42次至4次,销赃获利8.8万余元至4510元不等;刘某洋参与非法捕捞74次,销赃获利21.6万余元,明知他人在非法捕捞仍收购渔获物60次,价值7.2万余元。2026年1月29日,江汉区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被告单位某餐饮集团、被告人王某利、郑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起诉同时,依托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机制,办案检察官将案件线索移交“唯益江来”工作室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同步开展立案调查。
刑事案件办理期间,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受委托对张某川、刘某林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致生态损失的情况进行评估,建议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对受损水体进行修复。
在办案检察官、办案民警的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下,被告单位和11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敦促下,被告人共退缴违法所得67.6万余元,自愿缴纳生态修复款40.5万余元,这笔款项将用于在涉案水域开展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工程。
2026年2月11日,江汉区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意见及量刑建议,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刘某林等8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不等,没收全部作案工具;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刘某洋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3月5日,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单位某餐饮集团罚金10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利、郑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判决下达后,无一人上诉。
从个案突破到“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的全链条保护机制构建,江汉区检察院守护长江的脚步从未停歇。长江保护法实施5年来,在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片核心水域,江汉区检察院共批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1件28人,起诉100件147人;督促缴纳生态修复提存赔偿金58.84万元。
“这场增殖放流活动,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具体行动,更是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让受损生态得到实实在在修复的生动实践。”江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崔剑表示,下一步,该院将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持续深化涉江案件综合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长江环境资源案件,以检察之力守护一江碧水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