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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9/09

05:14

编辑:本站

《检察日报》“益路同青”品牌助力长江大保护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检察长 张莉

坐拥37公里长江黄金岸线的武汉市青山区,肩负着特殊的生态使命。近年来,我院精心打造“益路同青”检察公益诉讼品牌,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民主协商、公益诉讼、检校合作、社会治理、志愿服务“八位一体”区域治理格局,积极参与构筑长江大保护法治防线。

坚持一体履职,打好长江大保护组合拳。我院建立刑事制裁、行政监督、民事赔偿与生态修复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运用碳汇补偿、补植复绿等机制办理了武汉市首例“以碳代赔”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诉请12万余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获得胜诉判决,通过办案推动保护受损林木资源193棵、农用地资源48.54亩,清理污染河道4.48公里。实践中,我院坚持水岸同治,因地制宜探索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小专项,开展耕地占用税国有财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形成会议纪要,督促职能部门追缴国有财产损失1000余万元;强化监督效果,推动社会治理,通过3年持续跟踪回访督促辖区某企业依法完善排污管理制度与机制;针对非法采砂类涉水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程序瑕疵和执法不规范问题,精准开展类案监督,推动辖区水行政执法完成系统整顿。

多方协同护益,奏响长江大保护协奏曲。我院不断强化“府检联动”机制,与法院、公安机关等16家单位会签《关于共同支持和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意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武汉市检察机关率先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累计办理双向衔接转化案件28件。我院还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共建“生态环境检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三所高校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招募“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25人,聘请3名行政机关执法人员、1名高校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深化检民互动,实现检校合作双向赋能,共同致力于长江大保护。

注重生态修复,构建长江大保护大格局。我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成立湖北省首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该基地于2025年获批湖北省“涉市场主体减污扩绿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改革试点。一年来,我院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的统筹规划,整合优化专业技术部门和高等院校资源,对修复区域整体风貌进行廓清,建立口袋式、清单式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项目库,达成治理、开发与保护相协调的最佳方案。我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责任清单,明确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中线索移送、调查配合、案件通报、联席会议具体制度,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实质化运行,通过赔偿责任与修复责任的精准对接实现“应赔尽赔”。我院还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实行公开管理,构建生态修复方案听证、修复过程公开、修复结果公示等常态化公示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