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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建设

-2021-

04/15

11:59

编辑:本站

青山法院制定十条措施 着力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

青山法院注重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结合“严格审核管理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出台《聚力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十条措施》,进一步整顿工作作风,规范涉企案件办理,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畅通办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

立案阶段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甄别及标识,提示法官快审、快办、快结。在诉讼服务大厅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拓展涉诉企业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等智能化服务,优先办理企业咨询、查询、立案等事项。

切实减轻企业司法成本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导涉诉企业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经济确有困难的企业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准许。

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方式

召开庭前会议、听证会等活动可与企业充分沟通,灵活确定时间、地点。根据企业需求,开展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减轻企业诉累。

依法慎用羁押强制措施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慎用羁押强制措施,并及时向企业通报相关情况。案件审结后,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

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审慎采用强制执行措施,确须采取的,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加大执行和解力度,综合运用债权转股权、分批分期履行、企业经营权抵债等方式,努力促成执行和解。

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对涉企案件必须进行风险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风险评估的情况应当如实填写到评估表并附卷备查。

加强对涉企案件审理期限的监督管理

严格遵守各类案件的法定审理期限,从严控制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的审批。对一年以上的长期未结涉企案件,须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并由审管办下发督办函进行催督办。

加大对涉企案件质量的评查力度

将涉企案件作为重点评查内容,由本院案件评查委员会对涉企案件的程序适用、裁判结果、社会效果、风险评估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加大涉企精品案件培育力度。

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功能

依法审理破产案件,严格规范管理人行为,建立繁简分流机制,将符合条件的简单破产案件纳入快速审理范围。对暂时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

建立联系走访企业机制

相关业务庭每月至少联系企业一次,适时进行走访调研,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服务,及时回应企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