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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建设

-2021-

06/11

11:25

编辑:本站

首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线上线下同听证

“在民事监督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表达诉求的权利,有利于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化解矛盾;另一方面,引入第三方监督评议,借助‘外脑’,为案件稳妥办理和精准监督提供了有益参考。”

69日,武汉东湖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当事人申请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第二检察部主任陈薇主持,邀请3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共同把脉问诊,参与案件监督审查,提供意见建议。

 

申诉人今年68岁,常居外市,鉴于其年龄较大,刚做完心梗手术还在恢复期,来回奔波过于劳心劳力,本次听证会借助远程互联网技术,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整个听证会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要求开展,并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

 

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归纳了案件基本事实和争议焦点,听取申诉人申请监督理由和证据,对申诉人提出的问题,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法律规定、法条解释为根本,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进行解答。听证员对案件争议焦点问题、案件事实和证据方面认真分析,围绕关键事实向当事人进行了发问。

休会期间,听证员就申诉人的3个申请监督理由向检察官提问:执行裁定是否违法?是否应该预留必需生活费用?财产执行应该是什么顺序?检察官一一解答,通过释法说理,使案件事实更加清晰、法律关系更加明晰。承办人表示,检察机关支持申诉人的合法诉求,前期在审查案件时,已与法院沟通为被执行人保留必需生活费等问题,下一步将继续跟进保障申诉人的合法诉求。对于申诉人今天在听证会上提出的其他具体生活需求,将进一步与法院沟通核实。

 

(闭门评议)

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3名听证员进行了闭门评议,并对案件处理方式当场提出意见建议。

 

听证员代表

“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充分。对于申诉人提出的与其生活保障相关的问题,建议检察院尽快与法院沟通核实,依法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听证会是东湖高新区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操作流程》出台后院举行的首次互联网远程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现场秩序良好,程序规范,既充分保证了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减少其讼累,又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东湖高新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推动民事检察听证制度的落实,努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精准度,继续将公开听证作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有效手段,用当事人看得见、听得懂、能评价的方式开展听证,把法治关怀带到群众身边,让人民群众在现实的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心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