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7/15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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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劝架遭群殴 还手伤人成被告 法援律师为他正名:正当防卫
受援当事人杨以斌(左二)给硚口法律援助中心送锦旗表示感谢
好心为路人劝架反遭殴打,无奈之下奋起反抗,却将人打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硚口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辩护,硚口法院最终认定好心劝架者杨以斌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免于刑事处罚和经济赔偿。
“爱心助弱伸正义,善辩能言浩气冲。”7月9日,杨以斌给法援中心送来锦旗,感谢法律援助给了他“敢管闲事”的底气。
好心劝架反成故意伤害嫌疑人
2018年5月18日,58岁的硚口居民杨以斌骑电动车接侄女放学,路过硚口区某巷子时,遇到前方有人发生纠纷,便出口劝阻,不料反遭两酩酊大醉的小伙小丁、小刘殴打。
与两小伙同行的小郑上前对3人进行拉扯、搂抱。混乱中,杨以斌被围殴到角落处,顺势拿起空啤酒瓶砸在小刘头部,瓶碎后伤到小郑右脸。经鉴定,小郑所受伤害为轻伤二级。
据杨以斌事后回忆,当时已是晚上10点,他远远地听到有人喊“救命”,便赶着过去“帮忙管一下”,一看是两个醉酒的年轻人在打人,便停车上前劝架“小朋友别打了,打出事不好”,谁知话音未落,打人的小伙子就朝着他打过来了。
“他们都是20多岁的小青年,个子蛮高,当时突然一顿拳打脚踢,把我一个老人都打蒙了!”杨以斌说,没办法的情况下还手打了别人,心里还蛮惭愧的,“我打心眼里不想伤害他们,这些孩子比我小孩还小一些,当时很恐惧不反抗怕被打死!”
事发后,杨以斌的家人曾想通过赔钱的方式了结此事。杨以斌是下岗工人,除了每个月的低保外,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家人凑了7万元想赔给对方,但对方要19万元,最终协商未果。
2018年5月28日,杨以斌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1日被取保候审。2018年10月16日,硚口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又赔钱,又蹲拘留所,家人埋怨我管闲事。”事发后,杨以斌精神压力很大,情绪一直很低落,他怕邻居笑话他这么大年纪了还跟人扯皮,很长时间不敢出家门。
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得知杨以斌没有请辩护律师,2018年10月31日,硚口区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其指派律师张丽君。
承办律师调查认为,杨以斌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且未明显超出必要限度,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首先,对方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3人醉酒后无故围殴杨以斌,采用拳打脚踢、铁撮箕拍打等方式对其人身造成了侵害以及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
其次,不法侵害应认定为正在进行时。3人对杨以斌的殴打一直没中断,或正面推搡、殴打或背面偷袭、搂抱,虽有顷刻暂停,但是不能切断侵害行为的连续性。现场视频证实,3人确实曾反复殴打、攻击被告人。加之对方人数众多、年轻力壮,给被告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迫和现实威胁。杨以斌制止不法侵害的时间开始于上述侵害之后、结束之前。
第三,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3个年轻力壮的男子围殴年老体弱的被告人,而且均不同程度的醉酒,下手不知轻重。被告人的人身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依法行使正当防卫权利,且仅造成小郑轻伤的伤害后果,防卫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第四,杨以斌具有防卫意识。在遭到多个年轻人围殴后,被告人被迫拿起空啤酒瓶防卫,仅仅是阻止对方的不法侵害而没有主动地、另行发起进攻,并且在击退侵害人后没有进一步造成伤害,故被告人的防卫是在防卫意识的指引下进行的。
最终,硚口法院采纳了法援律师意见,认定杨以斌为正当防卫成立。
今年6月20日,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准许检察院撤诉。杨以斌不再受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