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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15

04:48

编辑:本站

东湖高新区检察院:8500元“好处费”换取8年“免费气”?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群众用气安全

一块“装睡”的天然气表,一笔8500元的“好处费”,让他用了八年“免费气”。2025年4月,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涂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24年1月7日,某天然气公司对一小区进行日常安全巡查时发现,A栋某户的天然气表居然不走字,用户在阀门关闭后依然可以使用天然气。是天然气表出现了问题?还是有人私接天然气管道?
天然气公司经过仔细查验,发现天然气表并未出现故障,该户业主厨房中的燃气设备均可正常使用。经过业主同意,天然气公司顺着屋内的燃气管道展开了排查,将橱柜挡板拆除后,发现其存在私接三通管道规避天然气表用气的情况。
“这种私改燃气表、偷接三通管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利益,更可能埋下燃气泄漏、爆炸的“定时炸弹”,如未及时发现整改,会增加户内及楼栋的危险性。”随后,天然气公司向公安机关报警。
公安机关在调查该案时,业主一问三不知,案件陷入僵局,公安机关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在检察机关的引导下,公安机关开展了盘问可疑人员、走访群众、梳理银行交易流水等侦查工作,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为该天然气外包公司员工何某和业主涂某。
经审查认定:2015年底,犯罪嫌疑人涂某在装修时遇到更改天然气管道线路的问题。后经人介绍,认识了何某。
何某为帮助涂某盗窃天然气,在不具备组织改动燃气设施施工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对上述房屋的天然气表具前加装三通管的方式,将天然气管道进行非法改装以规避表具用气,并收取好处费8500元。因何某系专业人员且私接三通管的位置极其隐蔽,直至天然气公司更换涉案房屋的燃气表具时,本案案发。
自2016年至2024年,长达八年时间里,犯罪嫌疑人涂某盗窃燃气总价值人民币86425.92元。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何某、涂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涂某赔偿天然气公司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何某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我真的是贪小便宜吃大亏,后悔死了,”涂某在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时真诚悔过。
2025年3月,犯罪嫌疑人涂某、何某因涉嫌盗窃罪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4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组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为被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6425.92元,犯罪嫌疑人何某主动退出个人违法所得8500元。

此外,针对天然气公司存在的内部管理漏洞,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开展法治宣讲,协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同时,及时敦促天然气公司将涉案三通管拆除,进一步建议其增派工作人员对涉案小区进行全面巡查,消除数十个安全隐患风险点,确保涉案小区居民的用气安全,实现从个案监督到破解民生难题的长久之治。

来源:东湖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