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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03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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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回家不满三轮车占了停车位 男子放油泄愤引起大火获刑

    男子徐某晚上不满三轮车占据停车位,拔出三轮车油管放油报复,不料喷出的汽油燃起大火,烧着了三轮车和旁边轿车。最终,他因放火罪被判刑。
    2017年11月9日晚,江夏纸坊某小区停车场上突现大火,一辆着火的三轮摩托车引燃了旁边的一辆轿车,扑灭后幸无伤亡。监控发现,一男子持打火机拔出三轮摩托车的油管,汽油喷出引起大火。男子不顾三轮车和周边汽车、住宅的安全,直接逃离现场。
    经鉴定,三轮车和被引燃的轿车损失共计5872元。警方调查发现,肇事男子为徐某,2018年4月13日,公安人员将其抓获。
    徐某交代,当天他开车回到小区,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车位停车,心中不满。看到一辆三轮摩托车占据一个车位后,他出于泄愤目的,上前持打火机照明,拔出三轮车的油管放油报复。不料喷出的汽油瞬间燃起大火,他因为害怕逃离了现场。
    案发后,徐某赔偿了三轮车和轿车车主全部损失。同年9月27日,公安机关以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向江夏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今年2月,江夏区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对徐某提起公诉。5月17日,江夏区法院作出一审审判,以放火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徐某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