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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建设

-2020-

09/27

02:59

编辑:本站

“被窝里”签署的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

925日,江夏区人民法院金口法庭审结3起合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仅用6个小时,实现了“当天立、当天结”,获得当事人连连点赞。为争取当事人合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金口法庭的小额诉讼程序助理员胡青花了不少功夫。“你都想不到,被告一直联系不上,找到他时还躺在床上,他是在被窝里签的字。”

25日上午830分左右,刘某、胡某、聂某三人先后来到江夏区人民法院金口法庭递交诉状,而他们的被告都是同一个人—罗某。三案均为金钱给付类案件,其中2件为民间借贷纠纷,一件为买卖合同纠纷:刘某于家中借给罗某76700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和方式,但罗某并未按期还款;胡某销售砂石给罗某,基于信任,双方约定先运货,后支付53100元的货款,但罗某迟迟未支付货款,于今年5月向胡某出具欠条,但至今仍未支付;聂某借给罗某60000元用于货车资金周转,约定一个月内偿还,并另支付利息1800元,但到期罗某并未支付欠款和利息。

金口法庭的小额诉讼程序助理员胡青和承办法官甘健全迅速对三个案件作出“诊断”:三案均系标的额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条件。于是,胡青当即向3名原告征求意见,询问他们是否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在听完助理员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相应条件、特点和优势的介绍后,3名原告均表示同意并当场在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上签字确认。

时间到了上午9点半,可被告无论如何都联系不上。事情进展陷入僵局,如果被告不在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上签字,那法官想要高效率办结此案的初衷也就难以实现了。承办法官和胡青进行协商,这三个案件事实清楚、案情清晰,应该努力争取当事人合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以最快效率解决纠纷。于是,他们决定立即前往被告登记的户籍所在地查看情况。

 

承办法官和助理到达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某号)发现被告家中大门敞开,但却无人应答。他们又立刻前往村委会,在村委会获得了被告父亲电话。被告父亲告知法官,罗某就在家中二楼。在征得其父亲同意后,甘健全法官和胡青二人再次返回,来到罗某家中二楼。此时已是上午10点半,罗某躺在床上被窝里。胡青向罗某表明来意,并向他送达相关诉讼材料,罗某有些羞愧。在胡青向其介绍了小额诉讼程序相关事宜后,他亦当即表示同意并签字。遂才有了这一份在“被窝里”签署的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

 

此时已接近中午,承办法官顾不得休息,当即组织三个案件的原被告分别进行调解,由于三个案件事实均非常清晰,经过法官悉心调解后,罗某与3名原告均达成一致意见,刘某撤回起诉,胡某、聂某分别签署调解协议,罗某承诺会分批将欠款归还给3人。

下午15时,三个案件均已结案。

据金口法庭的小额诉讼程序助理员胡青介绍,这是金口法庭第一次实现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当天立、当天结''。自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江夏区人民法院各人民法庭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均积极争取当事人合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努力实现案件审理高质高效,为当事人减轻诉累,提高诉讼效能。截至8月,江夏法院小额诉讼案件适用率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