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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0/14

10:42

编辑:本站

武汉经开区率先启动“警医保”联动机制 交通事故伤者可“直医直赔”

“住院近一个月,我康复得很好,从门诊到出院,没交一分钱。”1011日,经过近一个月治疗,交通事故伤者王某从协和医院(西院)骨科顺利出院。

王某是一名环卫工人。今年93日清晨7时许,他在武汉经开区三角湖北路清扫马路时,被一辆黑色小车撞到,致使腰部疼痛无法动弹。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鲁某立即拨打122报警。

接警后,武汉经开区(汉南区)交通大队迅速通知120救护车并赶往现场。“通过现场勘查、视频核查、走访调查,初步判定肇事司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以上,符合‘警医保’联动机制的条件,可启动该机制。”武汉经开区(汉南区)交通大队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副中队长陈宏强说。

“警医保”联动工作机制,是武汉经开区(汉南区)交通大队在全市先行先试的一项制度。根据该制度,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须在责任范围内,向交通事故伤者所在医院直接担保或垫付医疗救治费用,以确保伤者不因费用问题耽误治疗。“对于没有投保而需要救治的交通事故伤者,可通过紫荆保险、交强险等救济渠道予以保障,优先抢救伤者,超出的费用根据事故当事双方的事故责任按比例承担。涉及交通违法犯罪的不在此之列。”

按照该机制,当日,王某入院后,交警迅速通知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协和医院(西院)联系,为王某签订担保协议并垫付部分医疗费。协和医院(西院)随即安排主治医生为王某检查,诊断为暴烈性骨折,必须进行手术。第二天,王某手术成功。经过近一个月康复治疗,达到出院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快速救治伤者,一直是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面临的课题。陈宏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这就意味着,对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伤人事故,肇事方必须救助伤者和保护现场,而没有强制赔付的法定义务。对于交通事故,双方可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依法诉讼解决。而实际中,法律诉讼过程一定程度延误了对伤者的救治。

为此,今年以来,武汉经开区(汉南区)交通大队有效整合“警、医、保”三方职责,在全市启动“警医保”联动工作机制,将过去交通事故“伤者自己筹措支付医疗救治费用”,变为“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和事故责任范围内直赔 (先期垫付、预赔、担保、出院直接结算)”,以打通绿色救助通道“最后一公里”,确保交通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截至目前,该大队已在武汉亚心总医院、武汉协和医院(西院)等医院启动“警医保”联动工作机制,40余名交通事故伤者得到“直医直赔”和有效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