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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要闻

-2020-

09/18

10:02

编辑:本站

武汉启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 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行动

917日,武汉市司法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办的“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 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启动仪式举行,标志着全省统一部署的专项行动在武汉全面铺开。省司法厅厅长龚举文、副厅长张圣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子清,市司法局局长关太兵、副局长刘新涛,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二级巡视员孙茜雯出席启动仪式。

 

龚举文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企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省委、省政府将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打造全国营商环境高地是湖北、武汉抢抓发展机遇、扭转发展危局的决胜一招,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必须回答好的时代答卷。

龚举文强调,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专项行动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担起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治责任。灾后重建、疫后重振,是当前湖北高质量发展的主题词,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大局。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以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对冲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助力园区企业行稳致远,推动湖北经济再出发。

二是提高进园区进企业法律服务质效。要以满足园区和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出适销对路的法律服务产品,根据用户实际体验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要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要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切实开展好送法上门等专项法治宣讲宣传活动。要注重丰富服务内容,主动对接园区,关注企业焦点,分批次推出一批企业专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发挥公证优势,持续推进公证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探索拓展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新业务。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在园区的有效覆盖,对法律援助事项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三是确保进园区进企业活动落实落地。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纲”,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司法行政由“机关化”管理职能向整体的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转变;要以需求为导向,全力做好活动动员部署,落实项目推进措施,抓创新、求特色、重实效,推动工作方式向勇于开拓进取的“主动式”转变;各级司行政机关领导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以钉钉子精神一竿子插到底,推动工作作风向“实打实”转变。

 

刘子清在讲话中指出,武汉正处于加速重振、冲刺决战的关键时期,举办此次启动仪式,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动员全市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为园区和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完善的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刘子清就专项行动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不断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根基,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为落实中央一揽子支持政策、加快推动武汉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二是坚持效果导向。一要精准把脉、精准发力,从园区和企业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找准工作方向方法,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一对一”提供点单式定制式服务,加强与园区“集体会诊”,携手为企业纾困解难。二要担当实干、务求实效,坚持以园区和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建立健全各类服务运行机制,研发管用好用的法律服务产品,当好法律政策宣传员、园区企业服务员,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三要敢于攀高比强、争创一流,专项行动要自觉站位全国找坐标、定目标,把服务内容、服务水平、服务效果做到极致,真正做到干则必成、干则干好、干则一流。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园区、商会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共同处理好进园区进企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大跟踪指导问效力度,建立责任落实、情况反馈等制度。要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激发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和服务大局的热情,调动园区企业积极性主动性。

启动仪式上,公共法律服务团律师代表与8大园区签订对接服务协议。下一步,东湖高新区8大园区企业将获得定制化免费服务。武汉市司法局研究出台了公共法律服务进驻东湖高新区的十二条服务举措,并整合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精英法律服务资源,共180名律师、公证员组成公共法律服务团,一对一为光谷园区企业提供服务。

 

法治服务前期将从调研开始,调查梳理园区的立法需求和法律服务需求,找准企业经营活动的“堵点”“难点”,研发对应的法律服务产品,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清单。为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园区对应的律师服务团队还将一对一深入企业,提供个性化的“集体会诊”,分析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帮助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形成高质量行业性、区域性“法治体检”报告。

仪式结束后,湖北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团代表陶慧泉以“《民法典》视角下的企业权利保护”为主题作了专题宣讲。

市司法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武汉市律师协会、公证协会会长,市直属公证处主任,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政法单位代表、八大园区负责人、企业代表、公共法律服务团代表等300余人现场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