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协议约定的款项已经到账了,不用跑三个程序、不用等大半年,这真是实实在在的安心!”近日,保安老李在电话里对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岸北人民法庭回访的法官鲁金顺连声道谢,声音中透着一丝松快。
鲁金顺放下听筒,目光落在手边的调解协议上,思绪回到一周前的调解现场。
“公司说给我发的一万多元是社保补贴,现在又要讨回去,哪有这个道理?”江岸区综治中心的调解室内,老李握着仲裁裁决书的手微微发抖,声音中带着疲惫。
2024年7月,老李与保安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因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等,老李先后三次,分别就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社保损失提起劳动仲裁,但双方都认为仲裁结果与自己诉求差距较大。随后,老李和保安公司互为原、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不服社保损失和经济补偿金的认定,老李则主张加班费差额等诉求未获全额支持。
三起案件分别在仲裁、一审、二审程序展开“拉锯战”,双方矛盾升级,案件陷入“僵局”。
“得把这三个‘线头’拧成一股绳,一揽子解决!”鲁金顺一拍案头,当即联系区总工会,在区综治中心“安薪护企劳动争议调解室”展开“法院﹢工会”联动调解。

调解当天,综治中心的调解室里气氛凝重。老李嘴角紧绷,眼神戒备;企业代表面无表情,手指不停敲打桌面。
“您看,去年类似案件中,企业因未规范用工承担了双倍赔偿。”鲁金顺将三份类案判决推到企业方面前,指尖依次点过判决书上的红笔标注。
“分开打官司,从仲裁到二审至少半年,败诉风险、律师费、潜在示范效应……公司要花多少成本您比我清楚。”听着鲁金顺的分析,企业代表陷入沉思。
鲁金顺转身对老李掏出计算器,像会计一般给老李算起了账:“走诉讼程序,您得跑仲裁委、一审法院、二审法院,耽误时间不说,就算赢了,执行还得等。现在签调解协议,补偿款7天到账,还能省下律师费。”鲁金顺把计算出的数字转向老李:“这是按您加班时长和补贴差额算的,企业同意再加3000元交通费,凑个整一共20000元,您看怎么样?”
老李喉头动了动,攥紧的拳头渐渐松开。
见双方态度松动,鲁金顺趁热打铁:“咱们把三案并一案,一次性厘清责任,如何?”鲁金顺掏出笔,在纸上画出“经济账”,一笔笔和当事人厘清成本,“一案调解,企业规范用工避免后患,老李快速兑现权益,这才是双赢!”
3小时后,老李和企业代表同时签下调解协议,笔尖划过纸面的沙沙声打破了沉默,双方紧绷许久的嘴角终于有了弧度。这起横跨仲裁、一审、二审的劳资纠纷,在法官与工会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仅用3小时便实现了“一案解三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