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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03

12:04

编辑:本站

小偷将“战利品”拍照存档 让警方找到破案线索

 

图为张某将偷来的电瓶拍照存档

    今年2月,张某曾因盗窃电动车和电瓶被洪山警方抓获,被判拘役4个月,出狱后仍不思悔改,继续作案。近日,张某再次栽倒在洪山警方手中。令民警哭笑不得的是,张某将盗窃成果拍成照片“存档备查”,结果成为了证明自己犯罪行为的有力证据,11月29日,民警通过其“存档备查”的有力证据,在其出租屋内搜出2台尚未出售的电动车和100余个电瓶。


    11月24日,洪山区公安分局市场派出所接到小区居民报警,称电动车电瓶被盗,民警立即调看小区监控,发现系一男子单人作案。经仔细比对,发现与9月28日在该小区盗窃电动车的为同一人。由于小区周边的城市监控尚未完善,轨迹追踪就此中断。但民警没有放弃,经过大量研判与分析,推断嫌疑人极有可能再次回到该小区作案。通过2天2夜蹲守,11月26日上午,民警发现嫌疑男子再次出现在该小区,当其正欲下手作案时,被当场抓获。


    经查,该男子就是之前盗窃电动车、电瓶的张某。到案后,张某极不配合,以沉默对抗审讯,既不交待落脚点及赃物去向,也不交待犯罪事实。民警一方面加大审讯力度,一方面加大外围证据收集,终于在其手机内意外发现了大量电瓶照片,民警辗转找到了其租住地,发现了2台尚未售出的电动车和100余个电动车电瓶,在大量证据面前,张某交待了作案事实。


    经调查,男子张某,30岁,湖北黄冈人,今年2月因盗窃电动车被洪山分局张家湾街派出所抓获,并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6月底从看守所出来后,继续盗窃电动车及电瓶,并已将部分赃物售出。此外,张某还有记录的习惯,他每次作案后都会将“战利品”拍照存档,作为“存档备查”的记录。


    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洪山警方依法刑拘,由于报案人数较少,警方正在以这些图片的拍摄日期为线索,寻找受害人,并对案件进行深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