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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03

12:04

编辑:本站

公益诉讼试点两年,武汉市都有哪些大动作?!

  长江水源区渣土码头变成了绿岸;市内大型湖泊上昔日的围网不见了踪迹;商业街头令人担心的污水管网得到更换……公益诉讼试点两年,武汉市都有哪些大动作?!

   

  武汉市成为全国首批公益诉讼试点城市,2年间,我市检察机关办理117件公益诉讼案件,帮助政府部门解决一批环境污染、非法占用土地、国有财产流失问题,破局部分历史遗留及责任单位不明的管理难题。

  拆除水源保护区渣土码头

  长江是中国的黄金水道,也是武汉市一张亮丽的名片。20163月有媒体报道,长江武汉段出现了2个新建的渣土转运码头,往来渣土转运船为谋取暴利,偷偷将转运的渣土倒入江中,严重影响长江水道的航道安全和水域环境。

  我市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发现,这两个渣土码头建在水源保护区,严重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我市相关部门发现后曾上门执法,相关公司因经济利益问题,对查处置若罔闻,迟迟不肯迁走码头。

  检察机关立即向环保部门发出“拆除码头”的检察建议。环保部门依此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由政府组成专班协调处理此事,在检察机关全程参与整治下,拆除了违建码头。

  20157月,我市成为全国13个公益诉讼试点城市之一,检察机关通过群众举报、媒体报道、中央环保督查、相关部门反映等多种渠道,收集线索,帮助政府部门寻找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

  20167月,武汉大雨,一商业街路面及附近内河水泡翻滚,周围居民感觉异常向水务部门进行反映。经查,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附近一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修建了一条通往内河的污水管道,因管道排布不合理,遇到大雨,出现破裂,污水翻起,涌入内河,污染水质。水务部门上门查处,该公司竟用水泥糊住管道破裂处,企图蒙混过关。检察机关得知此事后迅速介入调查,与水务部门共同督促解决,紧盯数月后,该公司最终投入2000万元,按标准重建了污水管。

  两年公益诉讼试点期间,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有九成通过诉前建议解决了问题。

   

  追回流失的千万元国有财产

  公益诉讼说起来是维护公益办好事,在具体办理中有时会戳到管理部门的痛处。

  2015年试点初期,我市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某房地产公司在开发楼盘项目时,有一笔高达1000余万元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拖欠多年未予缴纳。检察官到人防部门调查,对方以种种理由回避,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也以“领导出去了”为由遮掩。检察官只好一次次上门,耐心说明追回国有财产的重要性,并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人防部门依法履职,但人防部门依旧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开展追缴工作。

  检察机关遂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人防部门履职。诉讼提起后,作为案件第三人的房地产公司很快将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全部缴纳到位。庭审结束后,出庭的人防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检察官说:“开始总觉得你们是来找茬的,在经过了这场诉讼后,我们意识到,你们其实是帮政府一起解决问题,追回流失的国有财产。”涉案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也表示,今后在发展经营中,一定承担起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随着我市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从不理解转而主动配合。2017年,我市环保、税务、水务等部门主动请来检察官为执法人员培训,并针对检察机关建议改变了自己的工作方法,“遇案不再是一罚了之,应及时收集污染证据,必要时联合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狠治屡犯的污染企业”。

   

  破解围栏围网养鱼取证难题

  试点期的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都没有先例可循,取证鉴定时碰到的新情况有时连专家都懵圈。

  20169月,在市内某大型湖泊大批养殖户围栏围网养鱼的调查中,需鉴定或专家意见证明此举确实会影响湖泊环境。湖水污染,原因多样,区域流动,难以取样,检察官找到鉴定机构,得到的答复是,太难了;找到相关领域专家,对方表示,都是圈内人,不想惹麻烦。

  多次被拒后,一位检察官耐心反复与相关教授沟通。最终,这名教授联合其他专家,对市内两大湖泊污染出具了一份极具分量的专家意见。检察机关依此提起公益诉讼案,督促行政机关拆除围栏围网20余平方公里。

  20176月,有市民举报,一船厂在江边露天作业,打砂及喷漆形成的粉尘直入江水,造成环境污染。检察机关上门调查,发现鉴定是个难题。污染物排放,不同方位,不同时段,取证结果不同,以何为据?更令检察机关头痛的是,国家及地方并未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性规范,专业部门及专家对此束手无策。

  面对这一问题,检察机关从保护公益的目的出发,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与相关单位协商,改进了造成污染的船舶生产工艺,从源头化解了污染。

  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在公益诉讼中,一些久拖未结的事,不少是历史遗留问题或部门职责划分不清造成的,并非是相关单位不想解决。

  在办理的多个违法建筑非法占用土地案中,检察机关发现,行政行为执行不到位的主要原因在于,对于没收房屋如何处理的相关规定不明,行政机关也为此很头痛。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协商处置措施,最终促成国土部门出台《违法用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处置办法》,对责任主体和执行措施予以明确,为没收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提供了法规依据,破解了长期以来土地违法案件的执行难题。

  办案检察官坦言,部分环境污染问题,因事发久远导致取证困难,最终难以成案。“新鲜的空气、洁净的湖泊、广阔的绿地,安全的食品,这些其实都关系到我们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检察官也呼吁并期待广大市民群众,增强维权意识,一旦发现身边有公共利益受侵害的情况,及时举报,提供线索。

  据了解,我市试行公益诉讼工作两年,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共拆除违法围网11000多米,保护湖泊35000多亩;拆除违建码头,保护长江流域线2000多米;追缴国有资产近亿元,挽回林地、耕地近400亩。率先在湖北省完成提起公益诉讼的全覆盖,各项办案数据均居全省首位。

  201771日,随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正式确立,公益诉讼迎来了全面发力的历史拐点。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及时全面地获取线索,有效保护公共利益,下一步将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整合各行政机关执法信息、新闻舆情、群众投诉,在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群众关注的民生领域重点发力。

  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