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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7/29

04:59

编辑:本站

摊上事了!不仅醉驾,还借车给醉酒朋友致其发生交通事故身亡

不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而且还将机动车借给醉酒人员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并致其死亡,727日,涉嫌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的徐某,被武汉市新洲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事故现场

712日晚18时许,武汉市新洲区徐古大道潘塘街汉楼村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交通事故,新洲区交通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彭博、张杰出警赶赴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人秦某身上散发出浓浓酒味,在送其到医院救治同时,民警对秦某进行抽血备检。

在现场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报警人徐某身上同样有很浓的酒味。徐某称,发生交通事故的摩托车是他借给秦某驾驶的,民警随即将徐某也带至医院抽血备检。此时医院传来消息,驾驶员秦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鉴于事故原因较为复杂,办案民警彭博迅速将调查情况向中队长和分管大队长汇报,新洲区交通大队随即成立专班对此起交通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经调查,武汉市新洲区交通大队还原了交通事故经过。事发当日,秦某与徐某等五人在潘塘街某烧烤店吃饭至下午三时,期间,众人饮啤酒十余瓶及劲酒一瓶。酒后,徐某驾小汽车把秦某带回自己家中,闲聊至五时许,秦某称自己的摩托车没油,开不了。于是,徐某就将自己的两轮摩托车和油壶借给秦某,让他到加油站加油再回家,自己则驾驶一辆轻型货车尾随其后,并亲眼看见秦某驾车撞击路旁电线杆发生交通事故。

经鉴定,秦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9.4mg/100ml,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3.6mg/100ml,均达到醉酒标准。

武汉市新洲警方表示,徐某不仅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而且明知秦某过量饮酒,还将自己的摩托车借给秦某驾驶上路,最终导致秦某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严重后果,故依法按涉嫌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