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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 除恶

-2021-

01/18

10:08

编辑:本站

武汉铲除涉案金额最大黑社会性质组织 一次性收缴黑财14.59亿元

东西湖区一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一次性收缴黑财14.59亿元。115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中级法院获悉,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完成被告人丁某红等2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案“黑财”上缴工作,标志着武汉市涉案金额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连根铲除。

819万元银行存款,292套房产,2万平方米的酒店、2000平方米的别墅,19台车,金银首饰、珠宝、手表、皮具、玉器、纪念币、现金、汇票、优先债权……丁某红案最终执行“黑财”高达人民币14.59亿元。

一审法院查明,2008年以来,刘某(丁某红丈夫,现在逃)豢养打手,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暴树威,称霸一方。该组织以公司、酒店、搅拌站等实业为依托,披着公司化管理经营的外衣,开发、承接建筑工程,殴打分包商、装修工人、公司客户,强行克扣分包商工程款。通过高利放贷、暴力索债,强迫借款人以房抵债聚敛巨额钱财,致多名被害人债台高筑,企业停业破产;对抱怨房屋质量的业主限制人身自由、设置私刑、公开体罚、打击报复,受害者慑于其淫威“敢怒而不敢言”,甚至被迫背井离乡。

法院认定,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42起,致多人受伤,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逾千万,严重扰乱当地金融行业、建筑行业经济秩序,严重破坏营商环境,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

案件审理过程中,丁某红坚称自己只是一名家庭主妇,对组织行为毫不知情,试图逃避法律追究。部分团伙成员对此情节也避重就轻,称其系受刘某指使参与实施犯罪活动,对丁某红了解不多等等,试图减轻、转移丁某红的罪责。同时,公安机关虽然查封、扣押、冻结了大量的涉黑财产,但大部分都在公司或刘某名下。

如何准确认定丁某红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如何划定黑财范围,切实做到不漏财、不漏人,是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彻底查清犯罪事实,承办法官组织合议庭成员对250余本卷宗材料逐一进行梳理,通过丁某红与丈夫的书信等“铁证”,进一步固定了丁某红在刘某被羁押、服刑期间,根据刘某的授意,经营其控制的公司及搅拌站、豢养组织成员、继续实施高利放贷及高利债务催收等行为,以及对组织进行管理,发挥领导作用的事实。同时,根据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公司化经营管理为外衣,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非法敛财的实际情况,准确认定相关公司和个人名下的违法犯罪所得及其孳息、收益,并依法予以没收、追缴。

据此,一审法院判处丁某红有期徒刑1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违法所得及供犯罪所用的财物全部予以没收、追缴,对其他成员不枉不纵,逐一梳理其在组织中的作用和犯罪事实,依法定罪追责。

据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